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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建设项目(WZZC2019-G1-08747-ZYZB)更改通知(一)
发布时间:2019-9-26
 

一、项目名称:梧州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WZZC2019-G1-08747-ZYZB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920

四、更改日期:2019926

五、更改内容: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原内容为

更改后内容为

1

第二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商务要求第7点和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6.1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额的50%,设备安装调试经验收通过后付合同总额的40%,服务期满一年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10%。采购人在付款前,通知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核定的合同金额(足额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货款。

2.中标人收取设备款前须开具有效发票给采购人,且需提供以下有效文件:(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验收调试报告(如有,并需加盖采购人公章);(4)中标通知书。”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10日内须向甲方提交预付款保函(合同总额50%,有效期至少15个月),履约保函(合同总额45%,有效期至少15个月),质保保函(合同总额5%,有效期至少15个月)。中标人提交全部保函、请款函以及增值税发票(合同总额100%)给甲方后,甲方30日内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全部货物经甲方确认到齐,并收到中标人的退还预付款保函申请后,于15个日历日内退还预付款保函;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中标人的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于15个日历日内退还履约保函;质保期满一年,且甲方收到中标人的退还质保保函申请后,于15个日历日内退还质保保函。”

其他内容不变。

六、采购人: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菊湖路8

联系人及电话:黎先生    0774-3861288

七、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2单元34

联系人及电话:焦先生,0774-2828000

八、监督部门: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0774-3866434

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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