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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圩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广平镇、新地镇、大坡镇、龙圩镇)(ZYDWZ2G20210106)澄清通知一
发布时间:2021-10-15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龙圩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广平镇、新地镇、大坡镇、龙圩镇)

二、项目编号:ZYDWZ2G20210106

三、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0.4.1条款内容原内容为“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期间《梧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现更正为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期间《梧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信息价的加权平均值计算,……”;

2、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1.1条款内容更正为: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

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基期价格、风险系数、磋商报价: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2)主要材料和设备确认价:

按施工期间《梧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加权平均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通用条款规定确定。

(3)价差计算方法:

①《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磋商报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5%)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竞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竞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5%)时,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竞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5%)时, 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3、其余约定事项不变。

四、联系事项:

1.招标人:梧州市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774--2666096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2单元34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74-2828000



招标人:梧州市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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