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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吸机及消毒供应室设备采购(WZZC2024-G1-210351-GXZY)限期补齐补正及修改完善质疑函一次性告知函
发布时间:2024-12-17


质疑人:南宁市恒淼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上阳

地址:南宁市金凯路111A2

电话:18778070064   邮编:530000

质疑项目名称:呼吸机及消毒供应室设备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WZZC2024-G1-210351-GXZY

经我公司审查,贵公司20241217日递交的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相关要求,请贵公司按以下要求对已提交的质疑函进行补齐补正及修改完善: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参与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请贵公司自收到(或公告)本函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重新递交补齐补正及修改完善的质疑函,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2单元34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774-2828000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