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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陶瓷园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5个项目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藤县陶瓷园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5个项目服务 藤县财政局出具的〈对县住建局《关于藤县陶瓷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5个项目立项的请示》的意见〉准建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自 调整预算安排 100% 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备招标条件目进行标。

2. 项目概况与标范

项目名称:藤县陶瓷园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5个项目服务

项目地点:藤县

项目编号:WZZC2018-G3-30011-ZYZB

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桂发[2016]18号)提出“2018年底前设区市规划建设域、县(市)近期建设区域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要求的精神。现拟编制藤县陶瓷园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5个项目服务招标。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

藤县陶瓷园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含1:2000地形测绘全要素数字地形图,坐标系为2000大地坐标系);

藤县潭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含1:2000地形测绘全要素数字地形图,坐标系为2000大地坐标系);

藤县站站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含1:2000地形测绘全要素数字地形图,坐标系为2000大地坐标系);

藤县高速路出口西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含1:2000地形测绘全要素数字地形图,坐标系为2000大地坐标系、城市设计);

藤县黄冲河南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含1:2000地形测绘全要素数字地形图,坐标系为2000大地坐标系、城市设计)。

规划编制时间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 12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时间节点暂约定为:1、前期准备及现状调研阶段约10天;2、初步方案阶段约40天;3、中期成果阶段约40天;4、规划成果阶段约30天。

地形测绘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地形测绘工作。

项目投资:招标上限控制价为323.36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规划编制、地形测绘工作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要求标人须备以下资质要求。

规划编制项目资质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或者事业单位。规划编制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含高级以上)城市规划师职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地形测绘项目资质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测绘资质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地形测绘负责人要求具备测绘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有相应的技术和服务,人员面具有相应技术能

3.1.1业绩要求:有要求。

规划编制项目业绩: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项目)的业绩在100万以上(含100万)的项目。

地形测绘项目业绩: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项目(类似地形测绘项目)的业绩在40万以上(含40万)的项目。

证明材料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委托书。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城乡规划编制或地形测绘)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家地形测绘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法人资格”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地形测绘单位必须具备测绘资质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或者事业单位

3.2.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城乡规划编制或地形测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2.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2.5当潜在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的,规划编制服务费用(或地形测绘服务费用)由联合体牵头人与其组成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照联合体投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报价进行结算。

3.3严格执行《藤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暂行规定》(藤政办发〔2017〕63号)文件精神,特别提醒第四章第二十三条:为加强对本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非正常投标行为的监管,通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除不可抗力外,对投标报名后未提交投标文件的行为,将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告。一年内发生一次的,公告一年。公告期内,该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县建设工程投标活动。

4. 技术成果经

本次文件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先交报名资料再排队办理报名手续,17:30分后不再接受报名资料递交。),在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三楼综合部报名。

报名时须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报名资料报名。报名资料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必须提供)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时必须提供。若是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详见本项目公告后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和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投标单位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一份,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料不全者或不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否则不予以报名。)

5.2 售价 250本项目不提供电子版本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招标文服务退

1)交易中心按照公告发布确定的时间发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现金刷卡、转账、网银等方式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

     名: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6666 0008 5802 9000 20

   开户行: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潜在投标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交费凭证原件和报名回执原件到交易中心大厅(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三楼)领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藤县陶瓷园管委会办公大楼2楼详见开标厅显示屏指定开标厅)。

6.2 的、未送按照投标招标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4-7308868、7308898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藤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74-7282682

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4-7298205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藤县藤州镇河东政贤路73号    地址:藤县河东民安四街12号藤县分公司   

邮编:     543300                 邮编:  543300             

联系人: 苏蒲明                      联系人:  甘栋文              

电话:     0774-7298289         电话:0774-7290388                    

传真:                            传真: 0774-7290388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