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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县城段湄江河南北延长线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第三期生态恢复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蒙山县县城段湄江河南北延长线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第三期生态恢复工程已由                  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蒙发改【2016122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蒙山县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蒙山县城湄江河北段  

建设规模:蒙山县县城段湄江河南北延长线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第三期生态恢复工程建设面积约60820.0平方米,包含园建工程(园林建筑、道路、广场铺装等)约21138平方米、水景、园林绿化工程约38487平方米、灯光照明工程(灯光夜景工程、音响系统等)、市政工程约1195平方米、给排水工程约1100米以及景观小品一批等项目内容。

合同估算价: 38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7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1月至20201月。

2.2招标范围:  蒙山县县城段湄江河北段驿站广场至北入口广场段

2.3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城市规划设计乙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的(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桂建管201425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日至20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蒙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蒙山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旁四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 11  16 日至2018 11  2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蒙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蒙山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旁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12    14    9    30  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点: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

(1)勘察设计费用支付,签订合同后发包人按规定相承包人支付项目总设计费的30%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方案完成后发包人再向承包人支付项目总设计费的30%的设计费用;施工图完成并通过审查后发包人再次向承包人支付项目总设计费的40%的设计费用。余下的设计费用待项目验收后发包人一次性付清,不留尾数。

(2)工程进度款按月度支付,按每月度完成工量的8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按我市(县)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后的结算总价支付到97%,结算审定后30天内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一年)满后30天内支付,不计利息。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致使发包人受损的,发包人无须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蒙山县人民政府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蒙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4-6286108  

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4-6290211 

12. 联系方式

人:广西蒙山县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  蒙山县城南新区             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2单元34    

   编:   546700                    编:    543000             

人:    黄先生                人:   麦先生、莫小姐               

   话:18077445855                  话: 0774-2828000/6215888             

   真:                             真:0774-2039999/621588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zyzb8888@189.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新兴三路支行

                           号:4500 1648 6550 5939 9399  

   2018    11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