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蒙山县夏宜瑶族乡特色小镇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蒙发改〔2016〕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蒙山县泰晖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业主自筹、上级财政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R勘察、R设计、R采购、R施工、 R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蒙山县夏宜瑶族乡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582亩,用地面积327亩。主要包含人居环境改造、街区道路景观提升、景观桥、景观长廊、沿街商铺、步道、泳池、停车场、疗养中心、茶园改造、文化广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3558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R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73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9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
2.2招标范围:一期: 1、修缮古居民楼面积8000平方米;2、街区道路、管线、街道改造、绿化、亮化、硬化、沿峡自行车道等工程1980米;3、水渠改造3300米,改造民族风雨桥一座,水街景观小桥10座,景观长廊2400米,凉亭11座,观光步道5400米,石凳石桌120套,垃圾箱100个,沿水街商铺8640米、沿溪步道6500米、生态泳池600平方米、亲水平台1500米、休闲漂流3900米;4、旅游服务中心综合楼1200平方米,四星级旅游公厕,生态停车场40亩;5、六寨避暑山庄,建设一座塞门,石板步道2300米,溪流梯级小水坝2道30米,森林度假屋6000平方米,瑶医疗养中心3000平方米,狩猎场13340平方米,“荡秋天”场8954平方米;6、四季名贵花卉园100亩,瓜果种植200亩,特色凉亭10座,特色木屋、草棚3000平方米,表演区1000平方米;7、山里瑶寨吊脚楼8500平方米,品茗台1200平方米,茶园改造6667平方米,休闲娱乐体验区2000平方米;8、建设镇区污水处理厂一处,规模为1000m³/d;9、新建80户移民新瑶寨,榕树文化广场5000平方米,修复土司及古炮台。二期:夏宜街及六寨、榕树、仕吉片等村楼房屋立面改造面积345650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为一期、二期的勘察、设计全部内容,一期的施工内容)。
2.3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③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等经营内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高级或以上职称园林类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高级或以上职称园林类工程师。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R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至 2019 年 6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蒙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旁)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至 2019 年 6 月 7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蒙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6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8楼开标厅(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具体开标室见现场LED指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首次付款按甲方核定完成工程量的35%半年内支付;之后每次付款按甲方核定完成工程量的35%按季度进行支付;项目工程完工后,甲方于次月支付给乙方至合同总金额的50%;剩余款项分四年付清,每年按最终结算审定额的支付比例依次为15%、15%、10%和10%(如工程还未最终结算完毕,则按照合同额的相应比例进行支付);剩余款项未支付部分从工程完工之日起计算利息,利随本清,资金成本利息为年7%。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蒙山县人民政府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4-6286108
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4-6290211
12. 联系方式
招标 人:蒙山县泰晖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山县城西市开发区 地 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34层
邮 编:546700 邮 编: 5430700
联 系 人: 黄工 联 系 人:麦工 古小姐
电 话: 0774-6280550 电 话:0774-2828000
传 真: 传 真:0774-2039999
电子邮箱: gxmsthgs@163.com 电子邮箱:zyzb8888@189.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新兴三路支行
账 号:4500 1648 6550 5939 9399
2019 年 5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