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梧州市轩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献助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红岭十八号路旁九层综合大楼906室
授权代理人:赵飞
电话:13367874296
邮箱:1026397971@qq.com
邮编:540000
二、质疑项目名称:龙圩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智能化建设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WZZC2021-G1-060039-GXZY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我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收到你公司以现场方式递交的关于“龙圩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智能化建设项目(WZZC2021-G1-060039-GXZY)”项目质疑函一份(落款日期2021年7月20日),因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款规定提起质疑,我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发函一次性告知你公司补充事实依据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你公司也于2021年7月26日递交了补充材料一份,质疑事项如下:
质疑事项:
根据我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龙圩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智能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WZZC2021-G1-060039-GXZY),资格要求和评分标准要求,你公司认为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七条有关条款: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质疑答复:采购人考虑到为使招标过程更公平,对质疑的事项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详见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二)。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特此答复!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