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广西朗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锡军
地址:南宁市大岭路75号广西物资学校校园内馨兰雅居1单元28层1号房
电话:13532663898
二、质疑项目名称:医用显示屏及图形工作站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ZYDWZ1J20210183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我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15时32分收到贵方以现场递交纸质版方式送达的关于我公司代理的“医用显示屏及图形工作站采购(ZYDWZ1J20210183)”项目质疑函1份(落款日期为2021年12月29日)。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此项目于2021年12月29日上午9:30开标,贵方以我司“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而要求我司退出本次谈判,谈判现场已经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因公司新成立,按照有关规定社保不能同时在两个不同地方同时缴纳,所以员工社保还是暂由同一法人控制的广东新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缴纳社保,对此我司提出质疑。
本次项目中根据谈判文件“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不为废标项,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第2.1条A分标我司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处罚期限的供应商”。
质疑请求:我司在此申请贵方恢复我司的竞标资格,由于我司未能参与此次竞争性谈判的二次报价,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本次竞争性谈判应以作废,恳请贵方重新进行评审。
质疑事项答复:
经谈判小组对贵公司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发现贵公司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者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 响应文件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20.1“(3)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贵公司响应文件无效,不进入谈判阶段,驳回请求。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有向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特此答复!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