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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WZZC2024-G1-990332-ZYZB) 质疑答复书
发布时间:2024-06-24


一、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宏烽救援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学义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石柏南大街181号鹿岛V谷科技园33号楼501

联系电话:0311-67302089

邮编:050000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梧州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WZZC2024-G1-990332-ZYZB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我公司于2024619日收悉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梧州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WZZC2024-G1-990332-ZYZB)”项目质疑函(原件)一份,共12页纸(落款日期2024618日,邮戳日期为2024618日),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进行了认真核实。受梧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委托,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答复:

经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填报“亿元数据并不影响其有效性。

(二)质疑事项23答复:

经查,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采购过程中,只以中小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评审。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故质疑事项123不成立。

四、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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